人物履歷
曾任荊州市人民檢察院政治部主任、黨組成員,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政治部主任、黨組成員,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黨組成員,最高人民檢察院瀆職侵權檢察廳重大事故調查辦公室副主任(掛職)。
2016年7月任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2017年1月任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任免信息
2016年6月,擬提名為恩施州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候選人。
2016年7月29日,任命劉恆明同志為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決定劉恆明同志代理恩施州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
2016年10月28日,荊州市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三次會議決定免去:劉恆明的荊州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查委員會委員、檢查員職務。
2017年1月9日,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選舉劉恆明為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2017年3月30日,湖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批准任命劉恆明為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檢察長。